俗人
俗人是西方宗教和神学传统中出现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宗教社区中那些作为一个群体,没有履行与神职人员或被任命的牧师职务相称的祭司职能的成员。
概念的词源和起源
这个形容词躺源自希腊单词laikos(Lat。laicus,意思是“属于或来自人民”。在早期基督教中,这个词指的是“上帝的选民”,这个意思来源于希腊语老挝(“来历不明的人”)。在<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hilosophy-and-religion/bible/new-testament/new-testament">新约一个>犹太人的“人民”(老挝)以及他们的牧师和官员(例如,徒26、安马太福音26:23,《希伯来书》7:5, 7:27)。
在一世纪末之前出现了这个词老挝有了更多的教会内涵。这个词laikos由<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eople/philosophy-and-religion/roman-catholic-and-orthodox-churches-general-biographies/clement">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一个>(约200年),以区分一个门外汉从执事和长老。在使徒的经典,俗人(laikoi)区别于神职人员。早期基督教在俗人和神职人员之间的区分是由希腊起源的政治区分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在宗教和宗教之间吉隆坡<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ē年代pan>ros(从这神职人员)和“人民”(老挝),这两个团体组成了城邦的行政管理。随着基督教社会的不断发展,教会的发展吉隆坡<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ē年代pan>ros这些领袖,或那些有“职务”的人,成为恩典的途径,借着他们延伸到信徒,即“百姓”(老挝).到尼西亚会议(325)的时候,教会的组织和结构基本上被理解为神职人员的秩序,权力授予主教和委员会,与俗人不同。
虽然俗人的概念,源自西方的来源,与所有宗教团体的研究无关,但它是一个有益的启发式范畴,用于研究那些传统,在这些传统中,宗教生活的两种风格,追求精神实现的两种模式之间有根本的区别。一种模式,对于处于特定传统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包括宗教追求与充分参与普通社会生活相结合。在这种模式下,一个人将承担起某种角色的责任,作为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的一员,同时追求宗教生活的目标。第二种模式的特点是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涉及完全沉浸在宗教追求中,通常与放弃或放弃充分参与普通社会生活有关。下面的讨论将探讨这两种基本的宗教生活风格的区别,因为它们在选定的宗教传统中是明显的:基督教(罗马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基督教派<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佛教和耆那教。然后,我将继续建议“俗人”这一范畴在其他一些传统方面的可能性和局限性:印度教、日本的宗教和伊斯兰教。
基督教
罗马天主教传统明确区分“俗人”和“信教的”。宗教的人是那些接受命令的人,他们包括两个群体,牧师和僧侣。这个词在教会中的用法订单,这是一个在罗马公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名称,包括在特土良(c. 155)时期的参考<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公元220年)对神职人员和俗人。然而,到了公元六世纪,订单被用来指定任命主教到一个给定的职位,授权和责任履行其职责。神职人员和俗人之间的区别被认为是神圣确立的。圣职,由圣礼分开<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hilosophy-and-religion/christianity/roman-catholic-orders-and-missions/holy-orders">神圣的订单一个>“或圣职,被委托履行祭司职务的三重职能:教导,指导和管理,和成圣。因此,神父作为主教的一员,履行教会作为教导权威和圣事代理人的神圣使命,通过圣事向俗人提供上帝恩典的途径。而俗人则透过参与教会的敬拜和礼仪,领受天主的教导和恩宠,并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分担履行教会在世界上的使命的责任。通过他们对世界事务的参与,教会的真理和价值将渗透到社会中。
在罗马天主教传统中,俗人与神职人员之间的区别是与教会与世界之间的区别相关的。教堂被认为是一个银瑞正序连赢但inequalis,与地位clericalis和laicalis,每个小组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神职人员,有权利和责任管理圣事,被任命为神圣的职业。俗人,谁接受圣礼和教训,并遵守教训,是追求他们的工作,在世界,世俗的领域。教会,神圣的领域,优先于世俗。在这种区别中隐含着对神职人员职位的重视。修道者通过立下禁欲、贫穷和服从的誓言,放弃世俗生活(即世俗生活),致力于追求精神上的完美和满足。
在东正教中,神职人员和俗人之间也有类似的区别,教会的权威和管理圣礼的责任都在神职人员中。神职人员和俗人的指定角色在每周的神圣礼仪戏剧仪式中表现出来,在圣像后面的圣所最神圣的区域由牧师作为上帝和人民之间的调解人进入,但俗人不能进入。然而,至少在两个方面,俗人和神职人员之间的界限是限定的。首先,对肯定是由耶稣基督所揭示和载于圣经中的真理的解释和解释,是通过大公会议来完成的。这个真理包括“神圣的传统”,区别于经过几个世纪的教会生活发展起来的教会传统。会议的权威基于这样一种理解,即它们代表了信徒的共识和整个教会的良知,被视为包括俗人和神职人员在内的爱的圣事统一。第二,虽然自七世纪以来,只有独身的神职人员和僧侣才有资格获得主教,通过圣职<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hilosophy-and-religion/christianity/roman-catholic-orders-and-missions/holy-orders">神圣的订单一个>牧师的身份可以授予已婚男子,从而资格区分神职人员和俗人。
在16世纪开始的新教改革中,对俗人的地位和作用有明显不同的看法。<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eople/philosophy-and-religion/protestant-christianity-biographies/martin-luther">马丁。路德一个>(1483<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1546),在他的致基督教贵族他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等级结构,以及神职人员和俗人之间的区别。所有信徒普遍担任神父的原则,被视为上帝话语的基本教导,为坚持在新教教会中居士的卓越地位提供了基础。牧师的天职,被认为是教会生活和实践所必需的,是信徒群体中受会众委托去教导、传道、带领敬拜,并管理圣餐和洗礼的人的授权责任。
虽然领圣餐和受洗被认为是每个受洗的基督徒的权利,但那些被委任传道的人成了仪式场合的司仪。<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eople/philosophy-and-religion/protestant-christianity-biographies/john-calvin">约翰加尔文一个>(1509<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1564年)强调了教会所有成员的重要性,他们都是俗人,要这样生活,使他们被上帝拣选的现实状态,在他们在世上的工作中显现出来,这是他们要努力追求的。虽然神学的原则,所有信徒的普遍祭司一直是基督教的中心,但在实践中,被任命的部门是优先的,以保持其教学,讲道和礼仪责任的重要性,为此需要特殊的培训和教育。
与新教改革有关的社会、政治和宗教生活的变化要求政治官员行使权力和权威,为他们作为俗人在教会事务中施加影响提供了机会。此外,由于实际的原因,那些被分开的人(即牧师)也有必要承担教会管理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更激进的“左翼”宗教改革的教会中,以及在自由和持不同意见的教会中(再洗礼派、浸礼会、公理会、卫理公会、普遍派和一神派),俗人受到了更大的重视。
佛教
两者之间的关系比丘S(僧侣)和向上<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萨卡人s /向上<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年代<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k<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s s(俗人/俗人)<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的国家的佛教<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laces/asia/southeast-asia-physical-geography/southeast-asia">东南亚一个>(例如,泰国、老挝、缅甸和<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places/asia/sri-lankan-political-geography/sri-lanka">斯里兰卡一个>)的特点是充分衡量互惠。的成员一样比丘僧伽为俗人提供榜样,传授佛法,主持节日和仪式,履行僧侣职责,因此俗人提供了寺院社区的物质支持。的确,依赖比丘僧伽为俗人提供日常的食物供应,为修院建筑的建造和维护,为基本必需品的供应(特别是在布萨仪式期间通过俗人供品)提供了俗人宝贵的功德机会。
俗人的支持,如此渲染,邀请比丘保持和扩展他们对社会的慈悲服务。这样的生活僧伽(包罗万象的佛教社区)是通过互惠而维持的比丘S和俗人。俗人,通过承担维持稳定的公民和政治秩序的责任,以及通过满足僧侣的基本需求,提供bhikkuS有机会寻求精神上的完美(解放,mokkha, nibb<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英航),因为他们不需要为提供轮回生活的必需品而挣扎。俗人,通过他们的功德,通过确保一个有利的重生来实现自己的进步。值得注意的是,在Therav中有两个俗人等级<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达摩佛教,那些从未接受过完整的寺院秩序和前bhikkuS,他们的地位比第一类门外汉更高。(在某些东南亚国家,年轻男子在承担成年后的经济和社会责任之前,有一段短暂的受戒期。)这样的前bhikku主持某些不需要活动的仪式场合bhikku主祭。
耆那教
在耆那教中,俗人和修士之间有明确的区别,后者的誓言要求严格的禁欲主义的实践,在无数的存在中有纪律的努力来解放j<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弗吉尼亚州(灵魂)污染卡门。因为这种禁欲主义包括实践ahim<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ṣ年代pan>ā年代pan>(不伤害任何生物),在耆那教僧尼提供生活必需品方面,俗人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耆那教的原则要求避免涉及违反的职业或职业ahim<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ṣ年代pan>ā年代pan>,并提倡培养诚实和勤勉的品质。因此,耆那教的俗人一般都从事商业和专业职业,他们在这方面非常成功。在俗人所作的誓词中,包括那些赞扬分享财富和为僧尼提供支持的誓词。虽然耆那教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宗教团体(信徒只有两三百万),从未传播到印度以外的地方,但耆那教在1500多年里一直保持着他们的传统,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僧侣和俗人之间至关重要的相互依存关系。
其他的传统
如前所述,“俗人”这一范畴在阐明某些宗教传统的结构和动态方面具有局限性。例如,它对共同时代的犹太教讨论没有什么贡献。可以肯定的是,在古以色列人中确实发展了一个祭司群体(如利未部落的成员,后来在巴比伦流亡时期,耶路撒冷的祭司,或撒督克人),区别于那些不参与履行祭司职能的人,因此是俗人。在罗马人摧毁圣殿后(公元70年),祭司秩序的连续性变得毫无意义,拉比的传统得到了发展。犹太教的拉比传统是一种学术传统。拉比可以被视为犹太文献和传统的学者<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有学问的俗人<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他们作为教师的权威在于他们作为传统学者的能力。
在儒家的中国,俗人的概念也有有限的适用性。虽然宗教有道教和马家之分<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y<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那佛教(尤其是净土宗、天台宗和真衍宗)注意到僧侣和俗人之间的区别,儒家传统将世俗视为神圣,权威被授予圣人和受过教育的儒家士绅。然而,简单地探讨一下俗人概念与传统印度印度教、日本的宗教-社会背景以及伊斯兰教传统之间的相关性可能是有用的。
印度教传统
传统印度的种姓制度是结构最严密、等级最分明的社会组织,在这种社会组织中,对特定和正式宗教职能负有责任的人和其他没有责任的社会成员(因此称为“俗人”)之间有明确的区别,这种制度与古典印度教密不可分。社会的四种基本划分起源于吠陀时代(1500年)<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公元前800年),并在公元前6世纪形成了最终形式。的米<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纳瓦法<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ś年代pan>交易(马努律法;公元前200年<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公元200年)是规范行为和种姓义务的法典,告知了传统的印度社会。的var<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ṇ年代pan>一个S是遗传的;一个人出生在一个特定的种姓,是由前世的业力结果所决定的卡曼(通常被称为道德报应法则)。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职责(佛法);这是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和宗教责任佛法种姓的:某人的种姓因此,种姓可以被视为由宗教制裁和形而上学原则所支撑的阶级。
种姓的不平等在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的定义中以及在不同种姓的人之间的关系的限制中都很明显。的br<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协会<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ṇ年代pan>一个例如,他们的职责是研究神圣的文本(吠陀经),教学,进行祭祀和其他仪式,并确保有关种姓的规定得到尊重,他们位于宗教-社会等级的顶端。他们被认为是优越的美德,他们的业力库和精神成就。
社会结构的其他群体包括可以被称为俗人的群体。的k<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ṣ年代pan>atriyaS,按等级降序依次是统治阶层、官僚阶层和战士阶层。第三种种姓是vai<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ś年代pan>丫在美国,由工匠、商人、商人和农民组成(尽管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移交给了政府ś年代pan>ū年代pan>半径标注s).这三个种姓组成了“两次出生”的群体,也就是说,那些在通过四个种姓时可能会学习吠陀经的人ā年代pan>ś年代pan>罗摩S,或精神发展阶段:学生,户主,森林居民(一个在撤退),和sa<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ṃ年代pan>纽约<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sa(神圣的人)。如果情况需要,这三个最高种姓的人都可以从事低种姓的职业。第四种种姓是ś年代pan>ū年代pan>半径标注S,是为社会做体力劳动,为高于他们的种姓服务。
有相当远的距离<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社会、经济和宗教<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之间的吠舍S和ś年代pan>ū年代pan>半径标注例如,theś年代pan>ū年代pan>半径标注他们被禁止参加吠陀的仪式,传统上是不能与高种姓的人结婚的,也不能从事其他种姓的职责,被拒绝与被抛弃的人和妇女一起进入ā年代pan>ś年代pan>罗摩S,等等。以下ś年代pan>ū年代pan>半径标注S是完全在种姓制度之外的人,他们的工作包括皮革工人、猎人、厕所清洁工、尸体处理员等不受欢迎的职业。这些社会群体中的每一个都被划分为次种姓或子群体,每一个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尽管这种宗教-社会结构似乎根深蒂固,但必须记住,它在许多世纪以来都很好地服务于传统的印度,提供了稳定、秩序,并确保了社会有效运作所必需的许多不同任务的完成。在任何社会中,不同的俗人群体都没有被赋予更具体的职责和责任。虽然种姓制度在当代印度城市中正在发生变化,主要是在流动性增加的方向上,但其主要特征仍然存在于占次大陆约75%的印度村庄。
日本的宗教
在日本独特的宗教-社会背景下,宗教社群的社会学表达,引发了在解释日本宗教传统时,俗人概念的可能相关性的探索。虽然日本文化中出现了多种宗教,但在日本人中间有一种渗透和包罗万象的神圣共同体意识,这种意识与国家认同是同时存在的。根植于本土的神教传统<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这是一种人、土地、祖先、国家和国家之间的连续性神道教的神(神圣而神秘的力量)提供了一种宇宙取向,无论宗教信仰的特殊性如何,它都能维持并告知日本人。成为日本人就是“参与揭示民族共同体的潜在意义的任务,这是他们神圣的信任”(北川,1968,第309页)。当然,有一些祭司官员与主要宗教的非专业成员不同,包括宗派和神社神社<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净土》(J<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do和Shin), Shingon, Tendai,和日连佛教和基督教。但这些特定宗教的活力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俗人的参与和支持。
除了从参与这些特定的宗教团体中获得的认同感和意义之外,还有一种作为日本人的意义。这种感觉是基于历史上对日本的理解,认为日本是“神圣的集体表现”(北川,1968,第309页)。在后一种意义上,所有日本人都可以被视为神圣性的集体表现的参与者。当代日本面临的一个问题是,随着日本作为一个拥有多种特定宗教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持续发展,这种具有宇宙维度的集体意识能否保持下去。一个令人相当感兴趣的现象是新宗教运动的出现(shink<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上海<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ū年代pan>肯塔基州<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日本,特别是之后<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history/modern-europe/wars-and-battles/world-war-ii">二战期间一个>.这些<一个class="interlinked" href="//www.pipaboutique.com/social-sciences-and-law/sociology-and-social-reform/sociology-general-terms-and-concepts/new-1">新宗教一个>基本上都是些俗人运动。它们是在文化和政治迅速变革的时期发展起来的,这并非偶然。新的宗教运动,包括神教<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Tenriky<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鼻子<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肯塔基州<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 Tensh<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K<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tai Jinguky<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佛教(S<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ka Gakkai或Nichiren Sh<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上海<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ū年代pan>, Reiy<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ū年代pan>凯,Rissh<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K<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ō年代pan>或基督教起源,经常受到萨满教表现的启发神道教的神有魅力的领导者(通常成为权威的主要来源);它们还提供了一种强烈的企业团结感,强调俗人的积极参与,并确保实现俗人的价值(例如健康和繁荣)。
伊斯兰教
因为在伊斯兰教中没有这样的神职人员,严格来说也没有俗人。伊斯兰教权威的来源<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ʾ年代pan>ā年代pan>n,sunnah、类比推理(qiy<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年代),以及共识(ijm<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ā年代pan>ʿ年代pan>)<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 - - - - -年代pan>是所有穆斯林教义的基础,有必要评论和解释这些权威的来源,以及莎尔<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ʿ年代pan>啊(神法)。对于逊尼派伊斯兰教(约85%的穆斯林信仰的规范宗教,在伊朗和伊拉克南部以外的穆斯林世界占主导地位),有伊玛目(穆斯林法律的传教士和教师)和法学家(穆斯林法律的专家)figh或法理学,以及对莎尔<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ʿ年代pan>啊).他们有特殊的责任乌玛(穆斯林群体)但在上帝面前没有特权。
为上海<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ʿ年代pan>ī年代pan>伊斯兰教(在伊朗和伊拉克南部占主导地位,在也门、印度、巴基斯坦和黎巴嫩也有少数民族)被认为是穆的神圣任命和权威的继承人(伊玛目)<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ḥ年代pan>amad通过他的表弟和女婿,<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ʿ年代pan>艾尔<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作为信徒的老师。虽然在Sh<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ʿ年代pan>ī年代pan>至于在继承顺序上被公认为合法的具体人物,人们普遍期望真正的伊玛目,现在隐藏起来,将以马赫迪的身份回来建立正义。与此同时,权力被授予各Sh的领导人<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ī年代pan>ʿ年代pan>ī年代pan>在此期间,这些组织被认为是隐藏的伊玛目的代表。所有的穆斯林,在对真主的服从和承诺中,都必须服从《古兰经》所载的启示<年代pan style="font-family:Lucida Sans Unicode;">ʾ年代pan>ā年代pan>N和遵循“笔直的道路”。在上帝面前,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这方面,在世界范围内的人之间没有区别乌玛。因此,在伊斯兰社区内谈论“俗人”和“神职人员”是在引入更有可能扭曲而不是阐明这一传统的宗教-社会动态的类别。
另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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